个人信息保护政策
APASYS株式会社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)认为,妥善处理客户、业务伙伴、员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个人信息,是本公司应承担的社会责任。因此,本公司制定以下个人信息保护政策,并要求全体管理人员及员工遵守,切实保护个人信息。
- 收集个人信息时,我们会明确使用目的,并在该目的范围内使用或提供相关信息。
- 我们以合法、公正的方式收集个人信息,并向信息主体告知或取得其同意。
- 我们确保所持有的个人信息符合使用目的,并保持准确、完整及及时更新。
- 我们妥善管理所收集的个人信息,采取措施预防并纠正未经授权的访问、丢失、损毁、篡改及泄露等问题,努力确保信息安全。
- 我们努力保持个人信息准确并及时更新,预防、纠正及防范未经授权的访问、丢失、损毁、篡改及泄露等问题。
- 处理个人信息时,我们会明确使用目的、信息类别、管理责任人及披露对象等事项。
- 收到有关个人信息的申请后,我们会按照本公司规定的程序核实申请人身份,并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以外,及时披露相关信息。如发现本公司持有的信息与事实不符,我们会尽快更正或停止使用。对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异议,我们也会妥善、迅速地处理。
- 我们充分认识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,对遵守相关法律、政府指引及其他规范承担说明责任,并制定内部规定、建立管理体制,持续改进个人信息保护工作。
制定日期:2026年9月27日
APASYS株式会社
代表董事兼社长:段大海(DUAN DAHAI)
个人信息处理规则
我们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政策,妥善管理并保护客户、业务伙伴、求职者及员工等相关人员的个人信息。
具体处理规则如下。
1)收集的个人信息及收集方式
本公司收集的个人信息(A)及收集方式(B)如下。
A. 收集的个人信息
- 客户、业务伙伴及受托业务中托管的个人信息(以下统称“客户等个人信息”),包括公司名称、部门、姓名、地址、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等
- 求职者个人信息,包括姓名、出生日期、地址、电话号码、毕业院校及工作经历等
- 员工个人信息,包括姓名、出生日期、地址、电话号码、工作经历及家庭情况等
- 员工等相关人员的个人编号(My Number)
B. 收集方式
- 直接向本人以书面形式收集,或通过网页表单收集
- 直接向本人以书面形式收集
- 核实身份后,直接向本人或其代理人收集
2)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
根据日本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21条第1款及JIS Q 15001:2023,本公司公布以下个人信息使用目的,并在该范围内使用相关信息。
如有必要超出事先明确或公布的目的使用个人信息,我们会告知相关人员,并在取得其同意后使用。
A. 客户等个人信息
- 响应咨询及业务请求
- 账单、付款等业务处理,合同相关处理及业务联络
- 事先告知并征得相关人员同意的其他用途
B. 求职者个人信息
- 提供及联系招聘相关信息
- 招聘选拔
- 与上述目的相关的用途
C. 员工个人信息
- 人事与劳动管理,包括绩效评价、岗位安排(含派驻及调任)、培训及招聘
- 薪酬管理,包括工资与奖金的确定及退休金支付
- 健康管理,包括健康检查及保健指导
- 福利管理,包括员工储蓄计划及本公司产品折扣安排
- 安全管理,包括防范犯罪、防灾及职业健康安全
- 业务管理,包括工作联络、各类报告制作及协作平台信息发布
D. 员工个人编号(My Number)
- 用于养老保险资格取得、确认及待遇领取手续
- 用于雇用保险等资格取得、确认及待遇领取,以及Hello Work等机构的相关手续
- 用于医疗保险费征收等保险机构手续、社会福利给付、生活保障及低收入群体援助等行政事务
- 用于向税务机关提交的纳税申报表、通知及报表,以及税务机关内部行政事务
- 用于地方政府条例规定的其他社会保障、地方税、防灾及类似行政事务
共同使用
在上述使用目的范围内,我们可能共同使用姓名、公司名称及地址等必要信息。对于此类个人信息,本公司负责妥善管理。
共同使用前,我们会明确所需信息的类别、使用范围、使用目的及管理责任方。
安全管理措施
我们设立个人信息管理责任人,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内部管理,并针对可预见的风险采取以下适当安全措施。
制定基本政策
为确保个人数据得到妥善处理,我们制定有关遵守法律与指引、投诉咨询渠道等事项的基本政策。
完善数据处理规则
制定个人数据收集、使用、保存等环节的基本处理流程。
组织层面的安全措施
由责任人确认个人数据是否按照既定流程处理,并建立员工向责任人报告及沟通的机制。
人员安全措施
定期向员工开展个人数据处理注意事项培训。
物理安全措施
对处理个人数据的区域实施出入管理及设备携入限制,防止无权限人员查阅相关信息。
技术安全措施
明确可处理个人数据的设备及操作人员,防止不必要的数据访问。
了解外部环境
个人数据存储于境外时,我们会了解该国家或地区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,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。
个人信息的对外提供
除以下情形外,我们不会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客户等个人信息。
- 已取得相关人员同意
-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
- 为保护他人的生命、身体或财产所必需,且难以取得相关人员同意
- 在实现使用目的所需范围内,委托第三方处理个人信息
- 因合并、公司分立、业务转让等原因发生业务承继
有关持有的个人数据及第三方提供记录的申请
本公司受理以下有关持有的个人数据使用目的告知、披露、更正、停止使用,以及第三方提供记录披露等申请。如需申请,请联系本公司的投诉咨询窗口。
- 申请告知使用目的
- 申请披露
- 申请更正信息
- 申请补充或删除信息
- 申请停止使用
- 申请删除及停止向第三方提供
身份核实材料
我们通过驾驶证、健康保险证、出生日期、地址及电话号码等资料核实本人或代理人的身份。可提交相关申请的代理人如下。
- 未成年人或成年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
- 受本人委托提交相关申请的代理人
披露申请手续费
申请披露信息时,需在申请受理时支付1,000日元手续费(含消费税等)。
如本公司披露的个人信息与事实不符,将立即退还该费用。
个人信息相关咨询
如对您的个人信息或本公司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有任何疑问,请联系投诉咨询窗口。
投诉咨询窗口
APASYS株式会社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责任人:段大海(DUAN DAHAI)
日本东京都千代田区神田锦町3丁目17-3,邮编101-00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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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+81 3-6161-0118
邮箱:info@apasys.co.jp